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上海市天天彩(以下简称“天天彩”)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组织发行,上海市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称“上海福彩机构”)在所辖区域内组织销售。
第三条 天天彩采用计算机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天天彩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天天彩采用数字式玩法,是从0000到9999中任意选择一个四位自然数组成一注彩票进行单式投注,包括“投1”、“投3”和“全投”三种玩法。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
第七条 天天彩的投注方式分为直选投注、组选投注。
直选投注:是指将投注号码以唯一的排列方式进行投注。
组选投注:是指投注者所选号码所有的排列方式均可进行对奖的投注。每注投注号码具有多个中奖机会。所选号码的四个数字若各不相同,共有二十四种排列方式,称为“组选24”;若有两个相同,共有十二种排列方式,称为“组选12”;若两两相同,共有六种排列方式,称为“组选6”;若有三个相同,共有四种排列方式,称为“组选4”。
第八条 天天彩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九条 购买者可在上海福彩机构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对奖凭证即为天天彩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十条 天天彩每期全部投注号码的可投注数量实行限量销售,若投注号码受限,则不能投注。
第十一条 若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和投注站信用额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应退还投注者投注金额。
第三章 设奖
第十二条 天天彩按每期销售额的50%、15%、35%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三条 天天彩的奖金设置按照“投1”、“投3”和“全投”分别设奖。
第十四条 “投1”设奖规定如下:
奖等 | 直选/注 | 组选24/注 | 组选12/注 | 组选6/注 | 组选4/注 |
---|---|---|---|---|---|
一等奖 | 10000元 | 400元 | 800元 | 1600元 | 2500元 |
第十五条 “投3”设奖规定如下:
奖等 | 直选/注 | 组选24/注 | 组选12/注 | 组选6/注 | 组选4/注 |
---|---|---|---|---|---|
一等奖 | 5088元 | 212元 | 423元 | 848元 | 1272元 |
二等奖 | 3360元 | 140元 | 278元 | 560元 | 840元 |
三等奖 | 1368元 | 57元 | 115元 | 228元 | 342元 |
第十六条 “全投”设奖规定如下:
奖等 | 直选/注 | 组选24/注 | 组选12/注 | 组选6/注 | 组选4/注 |
---|---|---|---|---|---|
一等奖 | 3000元 | 125元 | 250元 | 500元 | 750元 |
一等奖 | 1512元 | 63元 | 126元 | 252元 | 378元 |
一等奖 | 1008元 | 42元 | 84元 | 168元 | 252元 |
一等奖 | 408元 | 17元 | 34元 | 68元 | 102元 |
一等奖 | 96元 | 4元 | 8元 | 16元 | 25元 |
第十七条 天天彩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支付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天天彩设置奖池。奖池资金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组成。当期实际中出奖金小于计提奖金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期实际中出奖金超过计提奖金时,差额由奖池资金补足。当奖池资金总额不足时,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机构业务费垫支。在出现业务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垫支的业务费。
第四章 开奖
第十九条 天天彩每天开奖一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条 天天彩通过摇奖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器。
第二十一条 天天彩摇奖时,依次摇出21组号码,为天天彩的开奖号码。具体规定如下:
(一)投1:第21组中奖号码为开奖号码。
(二)投3:第21组号码为一等奖的开奖号码,第20组号码为二等奖的开奖号码,第19组号码为三等奖的开奖号码。
(三)全投:第21组号码为一等奖的开奖号码,第20组号码为二等奖的开奖号码,第19组号码为三等奖的开奖号码,第11组到第18组号码为四等奖的开奖号码,第1组到第10组号码为五等奖的开奖号码。
第二十二条 每期开奖统计数据以上海福彩机构数据中心收到的销售有效数据为准。每天将当日所有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并将当日所有数据提交公证处备查。
第二十三条 天天彩的开奖结果以上海福彩机构公布的开奖公告为准。
第五章 中奖
第二十四条 根据投注者选择的天天彩投注方式和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相应的中奖资格。
第二十五条 直选投注中奖规定如下: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按位相符,即中奖。
第二十六条 组选投注中奖规定如下: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顺序不限,即中奖。
第二十七条 “投3”、“全投”投注号码当期开奖号码相符情况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可以兼中兼得全部奖金。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八条 天天彩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九条 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三十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